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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2017年成人自学考试招生简章

日期:2017-05-18 09:21|来源:未知

  根据贵州招生考试院通知,贵州省成人自考学历报考政策如下:

  一、招生对象

  1、思想要求进步,遵纪守法,身体健康(无传染病精神病史或其他严重疾病),适应业余制学习。

  2、应、往届高中、中专、职高、技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。

  二、学制及学历二年制助学班:每学期学习2—3门课程,全省自学考试一年举行二次统考(分别为4月、10月),两次校考(分别为6月、12月)。国考、校考课程全部合格,完成毕业论文(写论文三月、九月申请)可申办国家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》(独立本科)[办理毕业证书每年两次(五月、十一月)],毕业证由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验印、上网注册,大学作为主考院校副署。

  三、学位学生获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文凭(平均成绩65分以上,论文70分以上),并参加成人学位考试合格(学位考试课程:英语、计算机),即可申请办理法学、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。

  四、开设专业独立本科段:会计,汉语言文学,建筑工程,法律、行政管理、财务与审计、艺术设计、旅游管理、学前教育五、学习形式及地点考前1个月在贵州民族大学上课勾画考试重点。

  六、师资由贵州具有多年从事自考助学经验的教师担任。

  七、国考课成绩计算考生只需考50分以上,有平时加分政策;

  八、报名材料和方式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张、蓝底一寸彩照4张。